佛山擬對城鄉物流配送車輛補貼
作者:歐陽志強
來源:金羊網
近日,記者從佛山市交通運輸局獲悉,該局正推進《2020年加強城鄉物流配送基礎設施建設專項扶持資金使用方案》(征求意見稿)(簡稱《方案》)。《方案》提出要對申請參與佛山市城鄉物流配送的車輛進行補貼。
《方案》提到,普通貨運車輛按每輛購車總價的30%予以補助,每輛補助最高不超3萬元。冷藏運輸車輛按每輛購車總價的30%予以補助,每輛補助最高不超4萬元。據悉,2020年專項扶持資金總額為800萬元。如符合要求的申請資金總額超800萬元,則在專項扶持資金總額內按照核定的資金比例進行分配,方案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止。
轄區內從事城市物流配送的企業符合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停車場以及企業未被納入征信、治超“黑名單”等九項申報條件即可申請。其中,獲得扶持資金的車輛是要在2017年-2019年期間購置,在佛山市登記注冊的佛山籍車輛;同時未發生過一般及以上致人死亡負同責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自車輛購置以來一直實際承擔本市城市物流配送任務;自申領專項扶持資金年度起,三年內不得退出佛山市城市物流配送市場。
根據要求,專項資金只能用于城市物流配送車輛的更新、維護等運輸生產性開支,不得用于非運輸生產經營性項目。市財政部門將對預算執行和績效運行進行監控通報,紀檢監察機關、審計部門會依法對專項資金管理、分配、使用與績效情況分別進行監察監督和審計監督。
一旦有企業以提供虛假材料、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專項扶持資金或未履行承諾的,將追回已撥付的相應專項扶持資金,將企業列入黑名單,并納入社會信用建設體系實施聯合懲戒,取消今后申請專項扶持資金資格,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的,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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